答:可以,线上办理: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办理。线下办理:带好双方的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注销除外)。
答:第十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答:《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答:上传的电子版申报材料要加盖申请人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字迹应当清晰、工整,按要求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申请书中各项内容填写完整、规范、准确。
答: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3、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4、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6、符合《安徽省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 7、新建、改扩建学校食堂的图纸设计应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事前审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答:1.预包装食品销售 2.散装食品销售 3.特殊食品销售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热食类食品制售 6.冷食类食品制售 7.生食类食品制售 8.糕点类食品制售 9.自制饮品制售 10.其他类食品制售
答:1. 食品销售经营者 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网络食品销售商 2.餐饮服务经营者 普通餐饮:(特大型餐饮、大型餐饮、中型餐饮、小型餐饮、微型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单位食堂 学生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含集体用餐配送、含中央厨房)
答:可以,先注销老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再申请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