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 本细则实施前已经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企业,应当在本细则实施后两年内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重新进行资质认定。通过资质认定的,换发《资质认定书》;超过两年未通过资质认定的,由原发证部门注销其《资质认定书》。
答:依据《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先经企业或分公司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答: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书面申请; 2.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书面审核意见; 3.企业固定场所书面告知承诺书; 4.公司章程; 5.拍卖业务规则;6.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
答:会计师事务所发起变更事项时,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答:办法对合伙人之外的其他注册会计师没有要求。
答:不限制合伙人的国籍和居住时间。
答:按照《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在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中推选产生,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并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答:《司法鉴定许可证》使用期限为5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