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需要
答:请按照本事项申请办理。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科研、教学单位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含对照品)
答:可以结合工信部ICP备案的网站截屏进行表述
答:延续同时变更《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内容的,按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审批-变更的要求同时提供相应资料。
答:申请主体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由市药监局负责审批,需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申请主体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的,仍由各区市场监管局审批,到各区指定的地点办理。
答:由市药监局办理
答:报送资料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