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改变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应先取得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再到人社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答:不可以。需要有一定数量取得《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的从业人员(开办职业介绍服务的3名以上,开办人才中介服务的5名以上)。
答: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需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答: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当场即时向申请单位出具《行政许可材料补正通知书》,载明材料补正要求。
答:对于该问题,劳动者往往无法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据举证,为此,劳动者需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时效内投诉反映。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名。
答:不收费
答:申请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均须取得《广东省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或《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