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广播电视站应按规定转播好中央、省级和当地的广播电视节目,不得称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接收、传送境外电视节目,不得在转播节目中插播自办节目和广告,不得将广播电视站出租、转让、承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答: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
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主动提出注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第69、70条,提供如下材料:1、注销申请表(原件1份) 2、拟注销许可证(原件)
答:单机无线发射功率大于50瓦,申请甲类;单机功率小于或等于50瓦,申请乙类
答:教育电视台的设立、合并和相关事项的变更,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征得同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后,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后,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广电总局审批。
答:申报单位应具备专业技术人员及必要的专业技术设备。
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答:必须登报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