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答: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公司章程;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6.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规章制度文本; 9.制定规章制度的讨论、协商合法性程序材料; 10.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11.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表。
答:对于该问题,劳动者往往无法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据举证,为此,劳动者需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时效内投诉反映。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名。
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答:不收费
答: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答: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答: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点击“法人事项”,在搜索栏中输入“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可查询到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