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主要指什么? 答: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二)新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网站需注意哪些事项? 答:①首页显著位置应体现申请单位的名称(要求是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的单位全称或简称); ②网站的内容应与其申请的网络文化经营项目相关; ③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文化和旅游部的相关规定。 (三)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主体是否可以含有外资成份? 答: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第25号令)、《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系列补充协议的有关规定,申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不得含有外资成份;允许香港及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或占主导权益的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 (四)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主体法人股东为上市公司或者多家法人股东,其材料信息如何处理? 答:申请主体需提供该上市公
答:该事项适用于中山市范围内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的申请和办理。
答:1、变更名称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申请表; (2)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2、变更法定代表人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变更经营范围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申请表; (2)拟增加经营项目的业务发展说明; (3)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变更公司地址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申请表; (2)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5、变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申请表; (2)加盖工商查询章的公司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3)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6、变更公司网站域名或名称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申请表; (2)网站域名登记证明; (3)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上述变更项目可以一次多项申请变更,相同资料按要求提交一份即可。 7、延续 (1)互联网文化单位延续换证申请表; 8、注销(依申请注销) (1)注销申请登记表
答: 1.确定的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适应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需要的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 4.确定的域名;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答: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设立、变更地址以及其它变更业务为1个工作日,延续、补证、注销为当场办结。 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当场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相对人。
答:申请人选择网上办理方式时,申办业务中涉及需提交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的,仍需通过快递或窗口提交的方式,将原证交回审批机关。
答:1.广播电视转播台、发射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及多工广播的使用频率申请表 2.当地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答:申请利用有线方式在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市)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应向地(市)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报广电总局审批。符合条件的,广电总局予以颁发《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利用有线方式在同一地(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应向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颁发《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在同一省(市)内两个以上地(市)级行政区域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视为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依照规定报广电总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