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答:填写规范清晰,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答: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找《关于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报告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市场发(2019)14号)。
答: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注册地所在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备案申请。 已取得我市或外省市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同时申请人力资源服务备案。
答:申请单位负责订制进网许可标志,可登录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jwxk.miit.gov.cn),在线填写订制申请。 申请单位可自行领取也可委托电信设备认证中心邮寄进网许可标志。详细要求请参见“进网指南”—“进网须知”—《进网许可标志的订制程序和要求》。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电信设备生产企业应当在其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上粘贴进网许可标志。进网许可标志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印制和核发,属于质量标志。未获得进网许可和进网许可证失效的电信设备上不得加贴进网许可标志。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获得进网许可证的设备核发进网许可标志,为获得进网试用批文的设备核发进网试用标志。进网许可标志为蓝色底纹,进网试用标志为绿色底纹。
答:申请单位或生产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申请更名换证。如果获证电信设备没有变化,不需提供新的检测报告。新证书的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与原证书相同。
答: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有效期累计满三年,生产企业需继续生产和销售获证电信设备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提出换证申请。证书过期后不再按换证办理,应按新型号重新申请。 进网试用批文有效期累计不满三年,如果获证电信设备和进网依据的标准没有变化,不需要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