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生产出口医疗器械的,应当保证其生产的医疗器械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要求,并将产品相关信息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答:不可以。
答:请参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等相关文件
答: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注册的,注册人应当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请资料。
答: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生产地址变更属于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该事项不收取费用。
答:根据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药店审批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对于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实施告知承诺制,企业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可以在申请阶段免于勘验现场。
答:《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所以不符合要求。
答:不收费